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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新宾县检察院开展“补植复绿”成活率验收工作,生态修复初见成效。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新宾县检察院开展“补植复绿”成活率验收工作,生态修复初见成效。
“一眼望去,光秃秃的山上拔地而起成片绿油油的树林,让人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积极履职的工作成果。”8月9日,在多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的见证和监督下,新宾县检察院会同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国有关家林场一同来到新宾县红庙子乡南四平村小青背,对建立满三年的第一处“补植复绿”示范林基地进行评估、验收。
检测由志愿者指定范围,亲自检查。经查,补植树苗抽样成活率高达96%,远超植树造林85%的合格标准。参加人员对“补植复绿”基地生态环境修复的深远意义给予肯定的同时,对基地的管护现状给予高度评价。“这几年,国有林场一直对基地严格管护,基地补植红松的成活率高、长势良好,再过五六年,这些红松就会见果,很有实效。”参与活动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李纯荣说。
新宾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修复司法保障工作,2020年起针对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狩猎等犯罪案件,一体化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时,同步追偿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民事侵权责任,利用违法者缴纳的赔偿款,在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的支持下,共建设“补植复绿”基地3处,补植红松百余亩、15000余株。
该院表示,新宾县作为全国首批生态建设示范县,已经确立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大局,持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好做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补植复绿”基地建设工作,助力国家级生态功能示范区和辽东绿色经济先导区建设。下一步,将切实发挥“补植复绿”基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宣传工作,为新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来源:新宾县检察院
编辑:张嘉欣 校对:马 英
审核:王忠贤 监制:张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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