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淘宝店代运营”骗千万 “话术”蛊惑连环施计

来源: 检察日报2018-02-01 10:05:29
  

2016年6月21日,互联网安全志愿者联盟报案至四川省公安厅,称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大量的注册假冒“淘宝店代运营”公司。这些公司谎称有授权,以开店收费、提升网店信誉及流量、代为运营网店等方式实施诈骗。

庭审现场

经四川省北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12月14日,北川县法院一审对李全志等52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主犯李全志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其余被告人也获不等刑期。截至发稿,办案机关追回被骗钱款200余万元,已经发还到被害人手中,其余赃款在进一步追缴中。

日前,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详细讲述了该案的犯罪情节和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

行骗招数层出不穷

2015年1月,李全志、陈秋秋、蒋超、周攀4人(均获刑)合谋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分别注册成立“绵阳市商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商拓公司”)、“绵阳商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商驰公司”),并以商拓公司入股,发展廖楚辉、杨君、李杨3人(均获刑)为股东,注册成立“绵阳指南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指南针公司”)。

三家公司成立后,李全志、陈秋秋、蒋超、周攀、杨君、廖楚辉、李杨陆续任命王斌、高波、董光瑞、金银4人(均获刑)为公司业务主管,招聘舒怡斐、张军文焱、叶毅等41人为公司业务人员。

三家公司利用被害人初学开淘宝网店没经验,虚构“易卖无忧”“城邦电商有限责任公司”“云淘货源网”“第一课堂运营团队”等名义,在网上推广。当客户在网上搜索“怎么开网店”时,会弹出李全志等人的公司网页,之后被告人以虚假内容的“话术”忽悠被害人购买公司服务套餐,赚取“刷单费”“直通车费”“优质货源费”“代运营费”。

2016年3月15日前,李全志等人向客户推荐刷单和代运营这两项业务,之后改为主推直通车和货源业务两个售后套餐业务。以货源套餐为例,承诺一年可以让客户商铺中需要推广的商品上淘宝主页,在搜索引擎上排名靠前。客户支付费用后,公司将2980元里的500元说成返点广告费,返到客户账户上,然后教客户在自己商铺的淘宝直通车账户上开户,公司会安排人员在客户账户后台将商品设定,使其在淘宝搜索引擎里靠前;当客户直通车账户里的钱没有了,商铺的商品就不会再靠前,客户投诉,公司会找各种理由推诿。

客户购买套餐时,会收到公司出具的一份网上合同,交纳套餐费后,公司为客户做一些不需要成本的事,这样客户会更加相信。一旦客户发现被骗后要求退款,公司就以“违约金”等理由拒绝退款。

“话术”蛊惑连环施计

“商拓公司”主管给每个业务员电脑上输有专业“话术”内容,主要针对如何应答客户提出的问题。这其中包括“售后服务话术、货源话术、直通车话术”等。业务员与客户沟通,按照“话术”内容一步一步让客户相信公司实力。

公司竞价部人员在获取客户QQ号码后,将其转至咨询部,咨询部人员使用企业QQ或营销QQ将客户加为好友,推销不同价格的开淘宝网店套餐。客户交纳费用后,咨询部将资料转到售后部。售后人员以客户新开淘宝网店没有人气等借口,推销直通车业务,并虚构所谓“城邦电商”公司中转该业务。客户交纳业务费后,实物部工作人员冒充“城邦电商”工作人员帮客户把直通车开通,并充值小额直通车点击费。当客户直通车点击费用完后,工作人员又向客户推销“优质货源”套餐,骗取尾款。

当有被骗金额较大的客户频繁投诉或以报警相威胁时,公司会适当向他们退还少部分套餐费。

11名在校大学生受骗

本案231名被害人中,有11名是在校大学生,他们明知在淘宝网上注册网店是免费的,却依然掉进了骗子的圈套,心想交点钱,能早点把开网店的技术学会,尽早见效益,可没想到,处处都是坑,越陷越深。

被害人黄一梅(化名)在案发后讲述了她被骗的过程。2016年1月,读大三的黄一梅想到平时课少,家庭经济负担重,想开个网店挣点小钱补贴生活。于是,她在百度上搜索“如何开网店”,弹出很多网页,她点开其中一个,网页上显示指南针公司。点开后,黄一梅与网页上QQ昵称为“高级导师”的客服互加了QQ,对方说开网店需要付800元的注册费,并给提供货源。黄一梅给“高级导师”提供的支付宝账号转了800元。

之后,“高级导师”说在网上刚开始卖衣服可能卖不出去,让黄一梅再打1680元的浏量费,增加淘宝店的浏览量。于是,黄一梅又用支付宝给对方打了1680元。

转过去1680元以后,黄一梅看着网店浏览量并没有增加,怀疑对方是骗子。后来,“高级导师”又让她打2000元,说是找人从她的淘宝店内买衣服。黄一梅觉得不对劲,一直都在给对方打钱,自己却一分也没挣到,放弃了打钱。后来,这个“高级导师”把黄一梅从QQ好友里删除了。黄一梅一共被骗去2480元。

被骗的11名在校大学生,被骗金额达4.88万元;全案231名被害人,共计被骗1391.53万元。

52名被告人获刑

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波及范围广。2016年6月29日,绵阳市公安局指定北川县公安局管辖,并同时通报北川检察院。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侦查。2016年11月24日,案件移送北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5月25日,北川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将李全志等52名被告人向北川羌族自治县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8月22日,北川县检察院检察长黄菊蓉出庭支持公诉。庭上,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将92本证据卷分8个部分进行了展示,有力地指控了李全志等人的诈骗犯罪事实。法庭上,控辩双方就非法证据排除、退赃款项应扣除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法庭辩论。

检察官提醒,不能轻信所谓的“网络生意经”,不要相信诈骗者所谓的“承诺”,而是要记住最简单的道理:天上不会掉馅饼。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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