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劳动者在失业的情况下,其实生活方面也是会有一定的保障,也就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农民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怎样领取?
本人是农民工,单位说已交了4年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农民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怎样领取?
《失业保险条例》也有明确的规定:凡是属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都应该参加失业保险。
办理失业保险的手续是: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还要为农民合同工代办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
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有一点区别:一是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用人单位按个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其他职工个人也要交本人工资的1%,但农民工不用缴;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农民工同样非本人意愿原因失业的话,可以把其应得的保险作为生活补助费一次性领取。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农民工失业以后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经办机构和监察机构都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农民工符合申领条件的话,应该到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时爱萍律师解析:
农民工失业保险的缴纳标准:
1、用人单位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上月实发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必须在每月到地税申报前持《失业保险手册》、《XX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到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后,缴纳失业保险费。
3、农民合同制工人有增减变化时,须在每月核定申报缴费人数前为其办理失业保险转入、转出、停保等手续。
农民合同制工人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月生活补助的标准等同用人单位为其年缴纳失业保险费标准;补助金领取期限为连续工作每满1年且用人单位累计缴费满1年的,补助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由其用人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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