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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泛海控股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该票据的母公司担保人,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715.HK,以下简称「中泛控股」)根据与中泛房地产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该票据的发行人,系中泛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以下简称「中泛房地产开发控股」)、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该票据的代理人及质押代理人,以下简称「海通国际」)订立的若干认购协议发行若干票据(以下简称「该等票据」) ... 该等票据由中泛控股于 2019 年 11 月就中泛房地产开发控股、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二有限公司、中泛房地产开发第四有限公司及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五有限公司各自全部已发行股份签立的若干股份押记作为担保,且以海通国际作为受益人 ... 由于该等票据已发生违约事件,海通国际委任的接管人已对中泛房地产开发控股全部已发行股份进行接管,新董事已获委任接替中泛房地产开发控股、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二有限公司、中泛房地产开发第四有限公司及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五有限公司各自的原有董事(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二有限公司、中泛房地产开发第四有限公司及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五有限公司为中泛房地产开发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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