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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雅思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4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7.4万余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与北京天地合一广告有限公司签订日加满影视拍摄制作合同,拍摄完成后,该公司经精剪、配音,将日加满、潘粤明成片和平面精修图交予天地合一广告公司,后上述内容被发布于多个平台进行产品推广。当事人对于上述视频和精修图的用途并不清楚,但市监局认为,当事人接受委托拍摄上述视频和精修图,应不难联想到其用途,故认定当事人为涉案广告经营者。
天眼查显示,去年底,潘粤明及上海东铪商贸有限公司因上述日加满饮品(保健食品)广告,分别被罚款约25.8万元、112万元,同时潘粤明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北京天地合一广告有限公司作为委托方,也被罚款17.5万余元、没收广告费用17.5万余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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