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自动驾驶方面,建议推动政策从L2级向L4级跨越,简化L3级中间环节,逐步明确L4级自动驾驶车辆的注册与通行管理体系,逐步推动L4级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合规上路;开展交通法规适配性评估,针对自动驾驶特性,在安全前提下,优化形成“人类驾驶”与“机器驾驶”分类适用的交通行为规范,赋予特定场景下L4级无人驾驶C端应用的地方试点管理权,允许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城市在特定低风险场景开展L4级相关应用试点。在飞行汽车方面,建议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权限下放,以及将符合适航标准的飞行汽车的税收归类,并实施阶段性税收减免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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